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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吳愷峰不是輸了嗎?
但他與海山分局完全沒有認錯,
都在法院胡說八道說是在跟檢舉人打招呼,
果然他打完官司馬上升官為海山交通分隊長。
他未來可能會一直升官,台灣的未來不不能交給騙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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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司改會的建議,平反冤案的第一步驟就是:整理案件大事記與時序表
時間 | 事件 |
20160919 | 提出刑事告訴 |
20161016 | 地檢署發函PTT |
20160917 | PTT函復 |
20161025 | 吳愷峰開始擔任駐板警察(原證14) |
20161103 | 偵查庭,點名單、訊問筆錄(P43~46) |
20161107 | 地檢署指揮海山分局辦案(P47、48) |
20161109 | 海山分局督察組訪談吳愷峰(P52~55) |
20161114 | 地檢署通知海山交通組吳東憲、黃俊雄(P43) |
20161117 | 海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鄭有益call入(P43) |
20161117 | 海山分局函復地檢署(P49~51) |
20161125 | 檢察官A寫簽呈 |
20161221 | 檢察官A發309號簽結函 |
唯一一次的偵查庭,筆錄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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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吳愷峰出賣了女友 2.注意紅色方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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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愷峰當庭抵賴,還出賣了同事 |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書(日股)
受文者: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督察組
主旨: 本署偵辦 105年度他字第 8787087號瀆職一案, 請查辦確認實際留言人為何人,並確認留言之動機、目的, 請查照。
新北檢怎麼會天才到指揮海山分局來抓自己人呢?不要懷疑,天才就是天才。
海山分局督察組訪談吳愷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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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字的梗請看原證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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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一些字是為了自保,請網友見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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